2018松江落户政策出炉啦,松江市流动人口凭借居住证积分可以申请落户了。
3月1日受理
目前松江市发改委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松江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积分落户将在每年的3月集中受理,今年的落户申请时间是3月1日到3月3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所以你没看错,2018年3月1日就开始受理啦,为期一个月。积分政策落户政策范围适用于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含松江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江干区(含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江区、萧山区(含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行政区域。
每年都有落户积分,每年的分值不一样,因此建议各位为长期做准备积分越多越好哦,什么各种单位个人加分啊,能申请到的尽量申请哦~,另外积分落户是现行落户政策的一个补充,重点解决来杭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在城镇落户问题。
也就是说符合现行人才引进[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45周岁以下)学历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即可落户,研究生以上可以“先落户后就业”]、亲属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老年投靠)等落户政策的可以继续按照条件落户,不需要进行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是为不符合现行落户条件[如人才引进超龄的、非全日制学历的或学历(职称)条件不够的],但实际在杭就业或生活多年的人又提供了一个通过科学评判打分落户的途径。
下面为大家介绍积分落户一些政策问题:
材料问题
办理积分落户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按照《松江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如实提供积分申请材料
(二)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三)年满18周岁;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向积分受理窗口提交书面落户申请时,要填写《积分落户申请表》,确定明确的城镇落户地址。
获准积分落户指标后,办理户口迁移时还应携带以下材料,并同时上缴注销《浙江省居住证》:
(一)《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
(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三)落户地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本人在杭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申请落户亲友家庭户的,提供亲友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亲友同意落户意见书;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四)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的,应当提交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其中,男方携带非婚生子女的,还需出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报告);父母离异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上述材料申请人在居住证申领或签注时已提供或已实现信息共享的,可不用提供。
重要提醒:一定要如实申报积分信息。积分落户实施细则和《积分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申报证明材料情形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相关情况作为不良信息记入我市信用信息系统。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户口,退回原籍,并视情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积分户口落户地点问题
积分落户的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户的亲友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社区)集体户的先后顺序确定。
提醒注意的是:1.落户地必须是城镇,农村集体土地住宅不能落户;2.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3.共有产权的只能商定由一户办理,其他共有产权人应明确放弃入户申请。
城镇无房户可在申请人录(聘)用单位集体户,或者省、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甚至在就业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个人出租住房、军产房、非住宅房、商业用房、集体土地住宅不予办理落户。
夫妻同时申请取分数高的一方
积分落户申请受理后,评分指标内容和分值发生变化的,在当年办理周期内,积分不作调整。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积分入户,取夫妻积分高的一方进行排名。因此,申请人可以合理评估自身情况,确定参加积分的人员和时间。
相同积分处理情况
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以在本市居住登记时间长为先;居住时间相同的,以社会保险积分高者为先;社会保险积分相同的,以基础分积分高的为先。
对无户籍身份、户籍存在重(错、假)问题或无合法固定落户地点的,不予受理积分入户申请。
2018年松江落户积分开启,你还在等什么呢。抓住第一批机会,往后的机制愈加成熟申请就越难办理,赶紧在松江为自己安一个小窝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