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软认定”包含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
2.软件检测(软件产品登记的法定必经程序);
3.软件产品登记(信息产业部《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软件销售前必须进行登记);
4.软件企业认证(企业从事软件开发应当具备的资质)。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益处
1、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
2、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3、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4、作为技术出资入股,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是都要求首先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
5、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无形资产(著作权)的生命力和价值仍然存在,该无形资产(著作权)可以在转让和拍卖中获得有形资金。
三、软件检测的益处
能知晓软件的病毒、可靠性、易用性等性能,是软件产品登记的法定必经程序。
四、软件产品登记的益处
1、国家级新产品三年内、省级新产品二年内、经高新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一年内,每年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区级财政留成部分按先征后返的办法,由财政返还企业。
2、登记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3、其三是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软件企业认证的益处
1、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
2、软件企业工资支出扣除。对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开发企业,可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财税字[1999]273号)。
3、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