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将拥有“更大、更多”的自主权政策措施

2023-11-28 11:59:010人看过0看来看去,不如直接咨询!

只有充分尊重科学研究规律,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新活力。

“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7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的政策措施,广大科研人员纷纷点赞。

会议指出,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是改革科研管理方式。凡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已有的项目申报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供。减少各类检查、评估、审计,对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实施周期3年以下项目一般不作过程检查。将财务和技术验收合并为项目期末一次性综合评价。允许科研人员通过购买财会等专业服务,从繁琐杂务中解放出来。

二是充分相信科研人员,尊重人才,赋予他们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可特事特办、不搞招投标。科研人员在研究方向和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可自主调整技术路线。项目直接费用除设备费外,其他费用调剂权下放项目承担单位。

三是对承担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加大薪酬激励,对全时全职的团队负责人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年薪制,相应增加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四是建立重结果、重绩效的评价体系,区别对待因科研不确定性未能实现预想目标和学术不端导致的项目失败,严惩弄虚作假。

五是围绕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实行差别化经费保障、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开展“绿色通道”试点,加快形成经验向全国推广。

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是尊重科学研究规律的必然要求。不同于有成熟的规章制度、可以“按计划进行”的日常性生产、建设,科学研究是探索未知的复杂智力劳动,具有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线不确定性和结果难预测性等特点。只有充分尊重科学研究的自身规律,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让他们放开手脚、自由探索,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新活力,创造出更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发明。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遵循科研规律、破除制度藩篱、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的“松绑”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不能让繁文缛节把科学家的手脚捆死了,不能让无穷的报表和审批把科学家的精力耽误了!”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使用和人才评价改革等关键环节的改革上下功夫,该改的坚决改彻底、该放的坚决放到位,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让其充分享受到改革的红利。但也应看到,有些改革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有的还没有完全落地,“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等现象时有发生,束缚了科研人员的手脚、影响了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还需要多部门联合行动。科技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科技体制改革也是如此,无论是科研经费使用、设备耗材购置,还是实行年薪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除了科技部门,还涉及教育、财政、税务、海关、审计、纪检、人力资源保障等多个部门,只有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形成政策合力、让改革措施落实到位。除了部门联手发力,还需要地方政府积极响应、认真贯彻。只有部门联动、上下协同,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的各项改革举措才能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0
喜欢的话,不妨鼓励一下哦~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正在加载
0/12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芯立场。

首页

服务

咨询

问答

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