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高企认定后企业同时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两者的归集口径容易就混淆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范围一般大于研发费加计扣除的范围。比如说折旧费,对于建筑物的折旧费不能加计扣除,而高新可以。对于经营租赁费加计扣除只允许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租赁费,厂房不可以加计,而高新可以。高新研发费用包括装备调试费用,田间实施费,加计扣除不包括。高新研发费用包括通讯费,加计扣除也不包括。其他相关费用高新规定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而加计扣除规定是不得超过10%。高新的研发费用口径不包括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对研发人员的定义,高新研发费用只要是企业科技人员都可归集,加计扣除必须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不过,对科技人员,高新要求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而加计扣除没有这个要求。

很多做了加计扣除的企业、或者做了国高的企业均未享受到研发资助。作为知识产权+项目规划—关联资深顾问,中芯国睿给大家整理了一下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办理了加计扣除优惠备案的企业
1、没有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的企业。将取消今年的资助资格。做好明年的填报工作,可享受明年的研究开发资助;
2、填报了科技统计报表的企业。但由于企业填报质量问题,导致国家统计局核定的研发投入为0,没有研发机构。请企业认真查找原因,找不到原因的,请与统计部门联系,帮助查找,明年填报时认真整改。否则,将会影响明年的资助。
3、连续两年有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数据与国家统计报表数据误差超出正常范围的企业。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与市统计局相商进行处理。
二、未办理加计扣除优惠备案的企业
待评审结束后,公布结果。(申报企业必须办理加计扣除优惠备案,以在税务部门备案的研发支出数计算资助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