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一直收到客户进行商标注册的问题,今天小编就针对商标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情况下如何提高通过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举例说明:
商标评审委员会发布了“试了么”商标在第38类等服务上驳回复审的决定书。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试了么”用在指定服务上,不易使消费者将其作为商标识别,缺乏显著性。那么为什么“饿了么”当初商标注册就成功了呢?

其实“饿了么”最初也没有一次就注册成功,因为“x了么”这一类的商标格式太多了,所以也因缺乏显著性而导致驳回,但是后来却复审成功了,根本原因就是因为“饿了么”在商标复审时,已经有大量的使用,在潜移默化中,人们提起“饿了么”就会想到外卖,就因为它获得了基本属性,才有了核准注册。
那么怎么判定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呢?
1.以相关公众判定主题原则
指相关消费者和同业经营者。
2.整体认定原则
如“大众汽车”,虽然含有不显著的“汽车”,但其整体仍具有显著性。也不能因为商标全部由不具备显著性的因素构成,就轻易地否定商标显著性,因为商标是可以通过使用取得显著性的。

3.结合商标实际使用认定原则。
如“小肥羊”商标,虽然其构成文字属于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原料,但其经过多年的使用,已经具有了显著性。

4.结合商品和服务认定商标显著性原则。
认定某一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不能离开商品和服务独立进行。最重要的就是您的商标是否能让消费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识别出这是您的商品,而不至于引发其他错误联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