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专利市场上,专利交易行为已经非常常见了,那么什么是专利交易呢?专利交易,说通俗点,是“买专利”和“卖专利”,说专业些,就是指将已获授权的专利以有偿的方式在不同的经济主体间的转移。
目前,不管是企业还是自然人,总有部分特定人群出于不同目的,会需要进行专利交易,有的是出于商业目的,有的则出于私人的一些目的,在这里就不一一拆解细说,只谈谈专利交易最主要的方式:专利转让。
西方有句谚语:“细节即魔鬼”,意思是说决定事情成败的原因,往往是细枝末节的小细节。因此,今天峰妹儿就只来说说,到底专利转让的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多加留意?
专利转让的定义须明确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
因此,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只有实现了专利权的转让,才是表示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全部转让给他人。
权利人的身份要认清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通常情况下,专利权人包括三种类型:一是自然人个体的发明人。通常这种情况下,发明人所完成的发明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本人所有。
二是发明人的所在单位。在这类情况当中,发明人是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了职务发明创造,因此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三是共同发明人。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称为共同发明创造,而完成此项发明创造的人则称为共同发明人。除另有协议外,一般情况下,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共同发明人共有。
综上,因为专利权人包含三种不同类型,所以在进行专利转让时,受让人首先要核实的是转让人的身份证明,确认其是否为该项专利的所有人,确认其是否存在共同发明人的情况,又是否为职务发明的专利技术。而若是属于国有企业的专利,一定要注意有无审批意见。

受让人的情况要了解
专利权受让人是指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该专利权或专利实施授权许可的单位或个人。
转让人除了要注意受让人身份是单位或个人以外,还有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有些个人的需求可能是只要求拥有一个发明人的名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增加或变更发明人需要经过全体发明人的同意方可执行。
另外,若受让人未持有中国国籍,即如果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则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专利的性质需分清
对于进行专利转让的双方来说,还需要特别明确的,是进行交易的专利是核心专利还是外围专利。
简单意义上说外围专利就是相对于核心专利而言的专利技术,其研发与改进均是围绕核心专利来进行的,因此二者的价值有很大的差别。
一些高新技术企业会大量申请围绕核心专利的改进专利,对其核心专利形成包围之势,以此提升核心专利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但这样一来,虽然外围专利的拥有者不能再直接使用别人的核心专利,但仍会导致侵权的问题。
同时,在市场上,如果外围专利和核心专利的拥有者不是同一专利权人,那么核心专利在具体实施的时候,也有可能碰到这些外围专利的藩篱,导致侵权。
因此,针对这类情况,最好的解决方法不是进行专利转让,而是可以形成专利交叉实施许可,让双方可以互相使用对方的专利,从而避免互相诉讼专利侵权的情况发生。
专利权保护范围得确认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而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在进行专利交易时一定要注意文件的齐全。
专利“双性”要知悉
按照专利法规定,专利都是有有效时限的,因此,专利的法律状态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那么在进行专利转让时,一定要注意专利的“有效性”与“稳定性”。
在签订合同之前,受让人一定要核实该项专利的最新法律状态,最好是请专业机构展开专利权稳定性评估,避免在日后短期内就被无效掉的风险,以此避免浪费金钱,甚至耽误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可能。
拟定合同需留意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专利转让是不可通过私人交易的方式完成的,按法律规定,专利权的转让也必须通过专利局登记和公告才正式生效。
其次在签订合同时,也有一些基本注意事项,包括:
合同条款不可违反国家法律,否则该合同将成为无效合同;
合同的条款应完整,合同的附件应提供齐全;
合同的内容应该具体、详细、准确;
合同的文字要准确,不可模棱两可,在专利转让合同中必须明确专利的名称、性质、内容以及权属状况,并应该特别注意专利权的保护年限。
除此之外,需要特别注意的还有:
在专利转让合同中,转让人必须明确专利在转让前的实施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于专利转让后原转让人是否仍然有权继续实施专利项下的技术也应该有明确的约定,不能有含糊的定义。
同时还需要注意约定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利所属。由于专利权可能被宣告无效的特殊性,转移转让后可能出现专利无效的情况,对此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专利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及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
其它注意事项要牢记
转让人应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应该以能够成交为基本原则,否则很可能导致合作失败;
转让人要注意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必须通过专利局登记并公告方可生效,私下交易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因此建议通过专业代理机构办理;
转让人切勿一味盲目抬高要价价。专利转让的定价,一般不可有过强的个人主观意识,须以市场价为主要参考,再辅以正视专利技术的实际价值,才能权衡出合适的专利价格,须知专利在没有转化成社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一项专利技术,专利权人在获取经济收益的同时,也应当考虑以社会的长远发展为利,努力促使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对社会作为一定的贡献。
一定要做好相关文字记录,转让人与受让人双方都应尽可能做好权利转让过程中的各种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很重要。在转让之前,如果确实需要对专利价值进行评估,受让人最好能够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而转让人也要注意在没有完全完成相关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
最后还需要注意税收问题: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增值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还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
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发明人自身发明创造能力的肯定,更重要的是,专利技术将会对社会、对生活带来一定的利益与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之前,说到底只是一项技术,而技术要能够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
因此,进行专利转让的双方在某种程度上的适当退让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不是单方面的决定,它是需要双方都拿出诚意才能达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