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侵权,被判赔偿10万元

2023-12-30 11:59:020人看过0看来看去,不如直接咨询!

近日,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字节跳动公司”)上诉现代快报一案被法院驳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显示,根据一审判决,今日头条(属字节跳动公司)因未经授权转载现代快报4篇稿件,被判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及相关合理费用1.01万元。

今日头条上诉现代快报一案被驳回,维持原判

2015年6月5日起,现代快报报道了原创的《叶落归根,9旬老太恢复中国国籍》等4篇新闻。在没有获得现代快报授权的情况下,今日头条就予以了转载。同年9月,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快报公司”)以侵权为由把今日头条所属的字节跳动公司起诉至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节跳动公司认为,涉案4篇文章系字节跳动公司从其他合作方获得授权而链接,因此不构成侵权。

无锡中院一审认为,涉案文章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都是从无到有的独立创作,符合作品的要件要求。所创作的作品系完成工作任务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江苏现代快报公司及其无锡分公司。字节跳动公司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今日头条仅提供了链接服务。即使其仅提供了链接服务,也不能完全免责。

【观点】

“4篇稿赔10万元”算不算高?

有专家认为,判赔额较高且少见,体现对知识产权尊重

“与过往类似新闻作品被侵权案相比,今日头条侵权赔偿案中,(折算起来)单篇文章获得判赔的金额之高比较少见。”该判决体现了法院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尊重,“这对于未来建立更好的新闻工作环境以及新闻转载行业秩序会起到积极作用,对于整个新闻产业来说,也是一份很有价值的判决”。

著作权侵权法定赔偿最高可以到50万元,本案中,法院作出了10万元的判赔金额,虽比过往个案通常判赔一两万元甚至几千元有了很大进步,但体现的依然是填平原则为主,而非惩罚性原则。“即便如此,该判决对我国著作权保护将起到积极意义,从这一个案还可以看到,裁判观念正在与国际接轨,保护创新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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