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需要国家特殊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文件指出,在新的社会形势下,要“加大对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双创,培育创新技术、新业态、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和发展”。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1)企业登录上海市科技经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提供系统打印的申请文件原件;
(2)依法设立企业的相关登记证明(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等(复印件,原件需核实);
(4)关键技术技术指标、生产批准、认证认可、相关资质证书,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复印件、原件);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信息资料(科技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为:姓名、出生年月日、专业技术职务、职务、学历、专业、研究生院等信息栏);
(6)合格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和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见附件清单)(原件,可提供复印件)
(7)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报表)。原件,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可提供复印件);
(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主要格式和附表(复印件,原件送检)。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包括封面)应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胶粘),并在书背注明公司名称和使用年限。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企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