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专利检索,只要懂得运用检索工具都可以达到,如通过主题、专利名称和专利申请号等,运用检索工具检索出专利的基本信息。
我们进行专利检索,通常是带有一定目的性的。这些目的包括:
专利申请:通过与现有技术对比,评估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专利维权:监控市场上的潜在侵权产品。
侵权抗辩:被告侵权时,利用现有技术,无效对方专利。
技术研发:通过专利文献了解技术发展轨迹及市场发展动向,为本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方向。
市场调查:调查目标市场的专利保护情况。
企业在专利申请时,适合使用查新检索。
查新检索:即新颖性检索,提炼技术方案的至少一个技术特征,利用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以及IPC分类号,检索该技术方案是否已被现有技术(现有专利或文献或出版物、公开使用的现有产品)公开,若未公开,该技术方案可用于专利申请,但不确保不构成对现有专利的侵权。
查新检索需要检索的内容:应当检索完整的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所有可能得到的技术和非技术出版物。
专利审查机关在评估新颖性时,依据的是一项发明是否在世界任何地方获得了专利或已在出版物中公开。因此,应当检索所有主要国家的已授权专利和已公开专利申请。
企业在专利维权时,适合进行侵权检索。
侵权检索:提炼本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检索有没有产品同时包含所有这些特征,有则构成侵权。一般先锁定筛选潜在侵权产品,然后进行侵权对比分析。
侵权检索需要检索的内容:应当检索被控侵权国或专利机关的专利文献,一般不包括期满专利或因未支付维持费而提前失效的专利,也无需检索非被控侵权国或专利机关的专利文献,更不用检索非专利文献。
企业在侵权抗辩时,适合进行无效检索。
无效检索:被告侵犯对方的专利权时,检索其独权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创造性(每个技术特征是否分别被该专利优先权日前的至少一个现有技术公开,且存在技术启示,以组合这些现有技术,从而破坏该独权的创造性),若不具有创造性,该独权可被无效。
无效检索需要检索的内容:无效检索的基础是权利要求书(发明专利)或附图(外观设计专利)。涉案专利要求的最早优先权日之前的专利和非专利文献都需要检索以确定关联性。
当企业确定技术研发方向时,适合进行现有技术状况检索。
现有技术状况检索:是对所有可得的专利和非专利文献进行的全面检索。检索人员不关注单一的发明,而是收集与特定技术领域有关的所有参考文献。技术资料应当能反映当前的“现有技术状况”。
技术状况检索需要检索的内容:通常包括全球专利、已公开专利申请以及非专利文献。其检索并不局限于有效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