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主持人李晨、歌手潘玮柏潮牌MLGB商标被宣告无效,北京高院认为:该商标以擦边球的形式迎合“三俗”行为。
两人合开公司名为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虽然该公司回应称,该商标的意思是“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让生活变得更美好),但仍然没有得到认可。而且当初申请商标时,还一同申请过“caonima”,低俗意味显而易见。
虽然该商标已经使用长达9年,但是因为意识到该商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北京中院一审认为商标无效,上海俊客公司上诉后,北京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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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2010年12月15日申请注册商标 “MLGB”,2011年12月28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婚纱、鞋、帽、袜、领带、围巾、皮带(服饰用)、运动衫、婴儿全套衣商品 上。后第三人姚某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主要理由是,争议商标容易让人想到不文明用语,作为商标使用在服装、帽子等商品上,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具有不良影响。
2016年11月9日,商评委宣告商标无效。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了上海俊客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上诉到北京高院。北京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北京高院认为,涉案争议商标由“MLGB”构成,虽然该字母并非固定的外文词汇,但考虑到网络用户数量规模之大、网络与社会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等因素,在网络环境下已经存在特定群体对“MLGB”指代为具有不良影响含义的情形下,为了制止以擦边球方式迎合“三俗”行为,应认定争议商标本身存在含义消极、格调不高的情形。同时,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在申请争议商标的同时,还申请“caonima”等商标,其以媚俗的方式迎合不良文化倾向的意图比较明显,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对争议商标进行低俗、恶俗商业宣传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