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发表的《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指出,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构建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明显。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必然选择。”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国华说,这是践行入世承诺、促进国际经济合作的必然举措,更是激励创新、提升中国经济竞争力的内在要求。
杨国华介绍,为履行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和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对外承诺,中国对《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并新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规。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日益完善的同时,我国从行政和司法领域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护航”“清风”“龙腾”“剑网”……一系列专项行政执法行动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产生强大威慑;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全面推开,3家知识产权法院和一批知识产权法庭相继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升。
“我国坚持对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平等维护。”杨国华说,在知识产权立法、行政、司法各个环节,我国对国外企业不存在任何歧视。
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请求量到达138.2万件,接连7年居国际首位,请求者中近10%为外国单位和个人;国外来华发明专利请求量到达13.6万件,较2001年3.3万件的请求量增加了3倍。
与此同时,我国越来越多地被选为非我国公司间专利诉讼的一个要害当地,由于诉讼当事人觉得他们在我国会受到公平对待。
国际知识产权安排副总干事王彬颖表明,我国对知识产权维护的注重程度日积月累,这促进了我国和国际经济的昌盛与开展。
国际知识产权安排发布的《2017年全球立异指数陈述》显现,得益于知识产权发明范畴的优异体现,我国立异指数位居全球第22位,是仅有进入25强的中等收入经济体。
我国中心版权工业、网络中心版权工业规划比年高速增加;一大批科技立异企业异军突起;专利密集型工业2015年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12.4%。
我国有用的知识产权维护也给国外权利人带来巨大利益。2001年,我国对外付出知识产权使用费为19亿美元,2017年则现已到达286亿美元,我国知识产权跨境买卖的逆差超越200亿美元。
“我国的知识产权维护不会削弱,只会越来越强。”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明,将活跃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推进树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速树立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途径;活跃推进构建敞开容纳、平衡有用的知识产权国际规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