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不允许的修改原则

2023-05-02 12:30:010人看过0看来看去,不如直接咨询!

作为一个原则,凡是对说明书(及其附图) 和权利要求书作出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修改,均是不允许的。

专利申请的内容

具体地说,如果申请的内容通过增加、改变和/或删除其中的一部分,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看到的信息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不同,而且又不能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那么,这种修改就是不允许的。

这里所说的申请内容,是指原说明书(及其附图) 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不包括任何优先权文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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