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模式
北京模式中,北京市科委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协调、扶持和服务功能,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并承担了相应的服务功能;
上海模式
上海模式中,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供企业贷款担保,企业以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反担保质押给生产力促进中心,然后由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与上海银行约定承担95%-99%的贷款风险,而知识产权中心(知识产权局)等第三方机构则负责对申请知识产权贷款的企业采用知识产权简易评估方式,简化贷款流程,加快放贷速度,各相关主管部门充当了"担保主体+评估主体+贴息支持"等多重角色,政府成为了参与的主导方;
武汉模式
武汉模式中,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与武汉市财政局共同合作,对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贷款的武汉市中小企业提供贴息支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项目申请进行受理、审核及立项,财政局负责对所立项目发放贴息资金,并和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监督,各主管部门发挥了"服务型政府"的相关职能,并且在具体职能上做了一定科学合理的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