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在逐步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申报高企认定。作为知识产权+项目规划—关联资深顾问,中芯国睿提醒想要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中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是研发费用核算的关键,而归集方法是一项基础性的会计政策。
归集的方法本身不是唯一的,企业在处理过程中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如研发活动的独立性,研发项目之间的交叉性,以及基础数据的可获得性。
以高企研发费用归集标准为标杆,以规范研发费用专项审计契机,研发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归集边界、分摊依据、归集证据文件、归集结果四位一体的研发费用核算体系。
那么对于想要申请高企认定的企业有哪些关键点需要注意?一起来看一下!

(一)占比不达标
研发人员不达标,研发费用占比不足,高品收入占比不达标。某企业不注重规划,年底企业销售收入激增,导致年底找研发费用的情况频发。某研发型科技企业没有提前规划,年度入账政府补贴800万,导致补贴收入大于自产销售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不达标。
(二)同一数据不同系统填报不一致。
统计季报、火炬年报、高企年报数据不一致。某企业不重视科技系统有关高企内容的填报,导致税务系统中和高企系统中的研发费用,职工总数,研发人员数目不一致,导致在重新认定的时候税务解释很困难。
(三)原始凭证无法证实其为研发费用。
某科技企业证据链不完整,没有办法证书研发费用发生的真实性。
(四)研发费用占比销售收入比例不达标。
(五)归集口径问题。
归集不能归集的费用如福利费、招待费,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原则《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管理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加计扣除归集的原则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必须在两者之间有所平衡。
中芯国睿总结:高企认定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前提是,对应的产品是由《国家重点支持技术领域》的技术应用生产而获得的;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名称与企业日常财务记账的产品名称尽可能一致,如果不一致,需明确归集分类依据;
高新技术产品的名称与企业所开具发票的名称尽可能一致,如果企业开具的发票产品名称是统称,则应该附上销售明细单或者出库单用来加以证明;
申报高企认定时要注意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核算结果与企业纳税申报表数据逻辑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