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丹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再延长五年,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中葡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再延长三年,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据悉,中丹PPH试点于2013年1月1日启动,曾于2014年1月1日和2016年1月1日各延长一次,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丹麦专利商标局两局局长签署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丹麦专利商标局为在专利审查领域深化合作延长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的联合意向声明》,中丹PPH试点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再延长五年,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中葡PPH试点于2014年1月1日启动,曾于2016年1月1日延长一次,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葡萄牙工业产权局的共同决定,中葡PPH试点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再延长三年,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在上述机构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专利审查高速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简称PPH),它是指,申请人提交首次申请的专利局(OFF)认为该申请的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可授权,只要相关后续申请满足一定条件,包括首次申请和后续申请的权利要 求充分对应、OFF工作结果可被后续申请的专利局(OSF)获得等,申请人即可以OFF的工作结果为基础,请求OSF加快审查后续申请。




